2021年11月2日,在縣政府2樓會議室,縣長吳振宇召開七屆七十次常務會議?h委常委、副縣長杜漸,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汪加歡,副縣長閆軍、高峰,縣政府黨組成員朱躍軍、于福恩和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王瑞勝參加會議?h人大常委會人事委主任楊忠英,縣政協文史和科教法制委主任劉興江,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機要局局長楊楠,縣委組織部副部長李剛,縣委宣傳部國防政治動員辦公室主任秦緒,縣總工會副主席王楊,縣發展改革局局長郎義棠,縣財政局副局長李薇薇,縣司法局副局長高屹瑋,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文哲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了18個議題。
一、解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會議確定:學習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結合清原實際抓好條例落實。
(匯報人:高屹瑋)
二、關于2021年清原滿族自治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匯報人:高屹瑋;列席人:劉曉明、吳永俊、張希新、于峰、孟繁龍、孫朝陽、李會麗、谷曙光、李忠金、張九如、傅煥章、王艷玲、韓繼偉、周迎、孫玉新、倪興偉、王丹旗、郭維芳、生安峰、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三、關于調整清原滿族自治縣縣級行政執法主體名單修訂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縣司法局做好修訂、公示工作。
(匯報人:高屹瑋;列席人:于峰、孟繁龍)
四、關于紅透山鎮中學校舍及土地移交紅透山鎮政府的工作匯報
會議確定:
(一)原則同意將原紅透山鎮中學的土地、校舍劃給紅透山鎮政府管理、使用。
(二)紅透山鎮政府不得將該資產以租代售或者交給他人轉租。
(三)如果該資產要出讓,則須按照國有資產處置程序公開掛牌拍賣,所得收入縣政府與紅透山鎮政府各得50%。
(匯報人:李薇薇;列席人:辛言廣、張九如、張希新)
五、關于國網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項目中所涉及土地資產處置的情況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縣司法局嚴格審核出具法律意見,沒有原則問題方可履行發文程序。
(匯報人:杜漸;列席人:張希新)
六、全縣信訪穩定工作情況匯報
會議確定:各鄉鎮、各部門切實按照省市要求排查信訪隱患,對于重點信訪案件研究到位、解決到位、穩控到位。
(一)各副縣長、部門局長共同研究,要弄清楚信訪案件實際情況。
(二)對于有理的信訪案件,針對具體問題矛盾解決一批。
(三)對于疑難的信訪案件,通過信訪聯席會議解決一批。
(四)杜漸同志、閆軍同志負責,組織涉訪部門收集無理訪的案件證據提交公安部門,依法打擊處理一批。
(五)如果發生群體上訪去省進京,各副縣長、涉事部門局長應該立即趕赴現場接訪。
(匯報人:于福英;列席人:朱林光、張希新、于峰、孟繁龍、孫朝陽、谷曙光、李忠金、張九如、傅煥章、王艷玲、韓繼偉、王丹旗、郭維芳、生安峰、解寶石、鄭廣義、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七、關于我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及違建別墅清查整治工作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以及違建別墅清查整治工作,要從“兩個維護”政治高度,堅決落實中央決策部署。
(一)繼續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以及違建別墅清查整治的“回頭看”,細化摸排做到存量沒有遺漏。
(二)對于發現的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必須無條件整改到位,并將追責問責到位。
(三)要落實好各級網格員的監管責任,充分發揮網格員的監管作用,堅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情況發生,對于監管不力人員嚴肅問責。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李文峰、劉曉明、樸治遠、朱林光、李系春、于峰、張洪偉、孟繁龍、谷曙光、李忠金、張九如、傅煥章、王艷玲、韓繼偉、王丹旗、孫玉新、陳云、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八、關于我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進展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
(一)杜漸同志牽頭,組織各副縣長(黨組成員)、相關局長全面論證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內容的合理性、完整性。
(二)各副縣長(黨組成員)牽頭,組織分管部門10日之內提交各個部門近期、遠期發展規劃,提供未來15年建設項目需求情況。
(三)朱躍軍同志牽頭,組織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充分研究論證鄉鎮國土空間規劃。
(四)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逐一研究鄉鎮村莊規劃。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于峰、孫朝陽、周迎、李忠金、谷曙光、王艷玲、韓繼偉、張洪偉、王丹旗、張九如、倪興偉、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九、關于清原滿族自治縣土口子吉鑫采石場有限公司辦理采礦權延續有關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縣自然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張洪偉、李忠金、王丹旗、倪興偉、谷曙光、林大鵬)
十、關于撤銷關閉清原滿族自治縣瑞源銅鐵礦有限公司決定及更新《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關閉清原滿族自治縣粘土礦等6家礦山的通告》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張洪偉、李忠金、王丹旗、孫朝陽、倪興偉、谷曙光、韓繼偉、鐘洪海)
十一、關于2022年小開荒造林工作計劃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一)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咨詢上級部門對小開荒造林的相關政策有無變化。
(二)如果上級政策沒有變化,2022年小開荒的造林目標確定為0.5萬畝。
(三)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將小開荒造林地塊提前分配到各鄉鎮;各鄉鎮高度重視要將小開荒造林任務落實到位。
(四)各鄉鎮因松材線蟲病更新的地塊應該及時還林,堅決杜絕出現新增小開荒現象,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將此項工作督促到位。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十二、關于“秋風2021”專項行動完成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朱躍軍同志負責,要向縣委專題匯報,提請縣委常委會議審議。
(匯報人:張希新;列席人: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十三、關于清原縣安全生產工作的情況匯報
會議確定:(一)杜漸同志負責,要與各副縣長共同商定,明確各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避免出現監管盲區。
(二)各監管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涉及處罰問題無論輕重都應明確所做處罰標準依據和具體理由。
(三)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于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加大處罰力度。
(匯報人:倪興偉;列席人:孟繁龍、傅煥章、張希新、于峰、孫朝陽、韓繼偉、李忠金、孫玉新、王艷玲、張洪偉、谷曙光、張新春、王丹旗、鄭廣義、楊光、辛言廣、丁聰、王巍、申靈玉、李響、劉兆峰、劉立鯤、尉鵬輝、王興君、鐘洪海、林大鵬、黃蕊、趙迪)
十四、關于解決晨熙家園回遷居民上訪案件的工作情況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高峰同志負責,向縣委專題匯報,提請縣委常委會議審議。
(匯報人:于峰;列席人:張希新、李會麗、李薇薇、于福英、楊光)
十五、關于2022年新增一般債和專項債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一)杜漸同志牽頭 ,組織縣發展改革局研究文件,對于包裝項目進行復核,避免出現違反政策的原則問題。
(二)包裝項目所在部門要論證好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包裝項目所在部門提前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
(匯報人:郎義棠;列席人:于峰、王艷玲、韓繼偉)
十六、關于2021年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匯報人:文哲;列席人:于峰、孟繁龍、孫朝陽、谷曙光、張希新、楊光)
十七、關于我縣承接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重點問題線索辦理工作情況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
(匯報人:文哲;列席人:于峰、傅煥章、孫朝陽、張曉明、楊光)
十八、關于任免縣政府部門干部的匯報
會議確定:原則同意匯報意見;縣政府辦公室按照規定履行程序。
(匯報人:王瑞勝)